记者昨日从县科技局获悉,我县有两家企业被列入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名单。至此,全县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达到3家。
此次入选的两家企业,分别为浙江新中天控股集团、浙江永通纺织印染有限公司。多年来,这两家企业一直注重科技投入,坚持走专利成果转化经济效益之路,先后被评为省专利示范企业。此次全省共有38家企事业单位入选(不包括杭州、宁波)。
据了解,试点工作为期两年。届时,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专利信息收集利用、专利工作人员培训、专利战略研究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,并及时帮助企业总结经验,组织一定范围内的试点工作交流会。
来源:绍兴县报 |